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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关于做好宁波大学201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2020年01月08日 08:27 冉繁敏 点击:[]

老师,各学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17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16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结题需提交材料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附件2),项目成果支撑材料:论文、专利等。(电子版+手签纸质版)

2、项目验收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

3、项目研究感受电子版(附件3

4、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5、项目结题答辩ppt电子版以备答辩。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2月25日前,各项目将结题需提交材料(详见二),按要求提交要求电子版压缩发到邮箱2209152235@qq.com,  纸质材料放置学院220门口“新苗材料收缴”箱。

2、2月28日下午学院225,2018年度新苗结题现场答辩。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2020年度新苗计划申报的重要依据。专家验收通过,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科研部 彭晓燕 17706485154

共青团宁波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委员会

2020年1月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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