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各学生: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关于项目结题与验收的有关规定,现将2018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8年度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2、2017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未完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2016年度延期结题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二、结题需提交材料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结题报告书》(附件2),项目成果支撑材料:论文、专利等。(电子版+手签纸质版)
2、项目验收汇总表电子版(附件1)
3、项目研究感受电子版(附件3)
4、创新学分认定汇总表电子版(附件4)
5、项目结题答辩ppt电子版以备答辩。
三、结题与验收程序
1、2月25日前,各项目将结题需提交材料(详见二),按要求提交要求电子版压缩发到邮箱2209152235@qq.com, 纸质材料放置学院220门口“新苗材料收缴”箱。
2、2月28日下午学院225,2018年度新苗结题现场答辩。
四、相关注意事项
1、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并作为2020年度新苗计划申报的重要依据。专家验收通过,并经主办单位核准后下发项目通过验收的文件。对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的项目,实施办公室将取消该项目计划,追回已拨项目专项经费。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院团委科研部 彭晓燕 17706485154。
共青团宁波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委员会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