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教学中的一个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掌握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进行科学研究、基本训练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及《宁波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宁大政 (2002)048号),为了保证质量,加强管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参照执行):
一、整体工作安排
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的教学工作分为五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11年11月18日前):确定指导教师、申报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师生双向选题,指导教师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查阅文献、上传任务书至宁波大学毕业设计(论文)网络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做好开题前期工作。
(二)开题阶段(2011年12月30日前):在广泛查阅资料的基础上,完善课题研究方案,完成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等工作,组织开题论证和初期检查工作,外文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的文档上传至平台。
(三)实施阶段(2012年5月11日前):进行课题的实验、设计、调研及结果的处理与分析等,完成毕业设计说明书或论文写作,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和修改完善,论文正文上传至平台。
(四)答辩阶段(2012年5月25日前):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资格审查、答辩、成绩评定及成绩输入。
(五)评价阶段(2012年6月15日前):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总结、评估和评优、材料归档。
二、组织和领导
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成立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各项工作,切实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组织和管理,严把过程中各阶段的质量关。各学院应根据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整体工作安排,结合本学院实际制定学院工作计划,并应根据专业的特点、培养目标和省教育厅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修订完善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评分标准。
要加强指导教师的力量,注重青年指导教师的培养;要充分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保证指导教师和学生的精力投入。学院要加强对指导教师指导工作过程的检查。积极为学生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创造条件,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顺利进行,保障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过程管理
在规范毕业设计(论文)各教学环节的基础上,应加强毕业设计(论文)的过程管理。
(一)严把选题关:选题是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第一个环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选题必须紧扣专业培养目标,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内容,使学生受到比较全面的锻炼。选题要有新意、有所创新,有一定的深度和广度,选题的大小和范畴应适当;选题务必结合实际,研究类课题应结合经济建设、文化建设与社会建设等实际;实践类课题应结合工程实际,在保证基本工程训练的基础上做一些提高性的、拓展性的设计研究;应选择那些能满足教学要求并有实际意义的选题。要坚持“一人一题”的选题原则,确需二人以上共同完成的,应做到分工明确,以保证每个同学都能独立完成相应部分工作。严格控制课题的重复率,确有价值的重复性选题,在内容和要求上应作适当的改变。
(二)加强开题论证:各专业应组织召开毕业设计(论文)开题论证会,严格审核毕业设计(论文)前期材料,审核课题的研究方法、方案及实现途径等是否科学合理,把好开题关,以确保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的稳步提高。
(三)加强写作辅导:加强对学术研究方法的指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学术道德,认真对待自己的研究工作。实验结果、调研数据等要真实,严禁伪造、杜绝抄袭,应遵循良好的学术规范,如引用他人文章或者著作的语句一定要标明出处。学院要组织做好阶段性的检查,确保高质量完成指导工作。
(四)严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关:毕业设计(论文)必须经过答辩资格审查,在所需材料齐全,且已上传至平台,指导老师同意下方可参加答辩;要规范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程序,有条件的专业应聘请校外专家参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
四、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应组织指导教师及毕业生认真学习省教育厅组织编写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文科版和理工版,其中艺术类参照文科类要求,医学类参照理工科类要求)(2006年1月第1版,浙江摄影出版社),严格按有关规定或规范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应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选题、下达任务书、开题、实施、答辩等环节的检查和监督,工作要落在实处,避免流于形式。
(三)为保证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不超过8人。
(四)指导教师是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直接执教者,务必做到及时下达任务书,指导学生收集、查阅文献资料和调查研究,指导学生完成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和外文翻译,并给予评阅;检查进度和计划执行情况;审查论文初稿,指导修改定稿;坚持原则,杜绝低级错误的出现,防止抄袭、剽窃;认真评阅论文,写出客观评语。为加强指导工作,建议各学院建立指导小组,每个小组由3-4名专业相近的指导教师组成。指导小组应定期开展活动,研讨工作中遇到具体问题。
(五)各学院要组织好初期、中期和后期阶段性检查,全面做好指导教师的检查考核工作,及时收集阶段性材料。
(六)各学院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工作的总结,总结内容主要包括选题情况分析、毕业设计(论文)组织与管理工作情况、指导教师的指导情况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工作设想等,并及时组织对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进行评估分析。
(七)在论文答辩过程中,对第一次答辩不及格人数不应低于学院参加答辩学生总人数的10%。对于第一次答辩不及格者,学院应对其加强指导,对一次答辩成绩不及格者,至少须经两周的整改方准参加再次答辩。二辩还没有通过,根据《关于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的相关说明》(教务处2008(001)号)文件规定,可先申请延长学业,并于下学期开学第一、二周参加补答辩。为确保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各学院对毕业设计(论文)不能随意降低要求,应该有一定的不及格率,同一专业的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率原则上控制在1%以上。
(八)对答辩小组评定成绩在前30%、拟申请优秀的学生应进行二次答辩,最终评定出院优毕业设计(论文),并按照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数向学校推荐5%左右的校优毕业设计(论文)。学院推荐上来的校优毕业设计(论文),学校进行查重并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复审,作为《宁波大学校优毕业设计(论文)汇编》全文光盘出版,并对指导教师和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九)整个毕业设计(论文)环节,学校将联合校督导,对全校毕业设计(论文)各阶段工作进行检查; 在一答辩前,学校将继续通过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对2012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抽查,并进一步扩大抽测专业和数量,对于文字重复率过高的论文将分别要求整改、延期答辩,直至取消答辩资格;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将抽调部分毕业设计(论文)开展校外评审工作,并公布评审结果。
(十) 2012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在2012年5月25日前结束,6月15日前完成全部归档材料。
材料名称 |
各项工作或材料报送时间 |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专业评分标准 |
2011年11月18日上传至平台中教务办界面“上报材料”一栏 |
答辩委员会名单 |
2011年11月18日前纸质加盖学院公章交教务处209室,并上传至平台中教务办界面“上报材料”一栏 |
初期检查(内容:选题、指导教师、任务书、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论证结果等)的检查结果 |
检查时间:2012年1月2日-1月6日
检查结果:1月13日前上传至平台中教务办界面“上报材料”一栏 |
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名称、题目来源、题目类型、学生姓名、指导教师、职称等项目相关内容; |
2012年1月13日前上传至平台中教务办界面“上报材料”一栏 |
中期检查(内容:工作进度、工作态度、纪律情况、翻译文章的原文来源、过程记录卡等)的检查结果 |
检查时间:2012年3月21日-3月30日
检查结果:4月13日前上传至平台中教务办界面“上报材料”一栏 |
答辩时间、地点和小组名单 |
2012年5月12日前在平台中完成 |
后期检查(内容:答辩过程、成绩评判、各类评语表、 答辩记录表等)检查结果以纸质及电子稿形式在检查结束后一周内交教务处 |
检查时间:2012年5月28日-6月1日
检查结果:6月8日前上传至平台中教务办界面“上报材料”一栏 |
《综合情况汇总表》需要填报的内容 |
2012年6月8日前上传至平台中教务办界面“上报材料”一栏 |
检查本届所有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的论文材料、过程材料,档案材料学院上传到系统的情况,以备抽检。学生的承诺书必须本人签字,书面存档。 |
2012年6月11日-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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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表》(纸质);2、《优秀指导教师登记表》(纸质);3、《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 |
纸质材料要求2012年6月22日前交教务处、电子稿上传平台中教务办界面“上报材料”一栏。 |
联 系 人:葛 翔
联系电话:87600273 (8273)
宁大短号:638862
电子邮箱: gexiang@daohangbc.com
教务处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