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度学术论文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位老师:(请在11月24日前将附件的2011论文统计表发给我)
根据《宁波大学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宁大政〔2008〕94号)和《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关于科研工作量计算的补充规定>的通知》(宁大政〔2010〕165号)文件精神,2011年度学术论文科研工作量统计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本次学术论文科研工作量(简称论文工作量,下同)统计数据由学校绩效考核系统导出数据、2011年论文工作量补算备案数据和补差数据三部分组成:
1.绩效考核系统导出数据指2010年12月1日~2011年11月30日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2. 2011年论文工作量补算备案数据指按照学校2011年5月6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0年度科研工作量补算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进入补算备案的论文。
3.补差数据指2010年12月1日前发表的,现在已被SCI、EI、SSCI及人大复印资料等收录需补差计算工作量的学术论文。
二.时间安排
1.即日起~11月23日,完成数据录入和审核工作。11月24日起,绩效管理系统将关闭个人学术论文的录入和单位审核功能,由新调入等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录入的论文,学校将于2012年进行补算备案。
2.11月24日~11月25日,人文社科处、科技处汇总绩效考核系统导出数据和2011年论文补算备案数据,初步计算工作量分值并发送各单位核对。
3.11月26日~11月30日,各单位完成工作量核对、补差及个人科研工作量的分割、叠加统计,提交经主管科研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2011年度论文工作量统计表”及相关电子表格送交人文社科处、科技处。
三.相关要求
1.根据学校年度考核工作的统一安排,时间紧迫,请各单位按上述时间安排组织做好教职工学术论文数据的录入和审核工作,务必通知到每位教职工(特别是外出进修、出差人员);各单位业绩审核人员应及时认真审核,确保录入论文数据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2.特别注意宁大政〔2010〕165号文件中关于在D类及以下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的工作量计算规定:2011年3月1日起,在《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D类及以下期刊发表的学术论文不再计算科研工作量,但在《宁波大学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仍按宁大政〔2008〕94号文件规定计算科研工作量。
3.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论文工作量的核对和补差工作,一篇论文只能有一条记录,不得重复计算;对于计算论文科研工作量必需的一些字段,如论文性质、刊物性质、本人排名、宁大排名等信息做到准确无误(排名以分数形式表示),对于新引进人员,请在备注栏注明“新引进”及引进年月;补差论文根据论文发表时间对应的工作量计算文件和现行文件按同一文件就高原则计算补差工作量,同时需提供收录证明等佐证材料以待核查,并在统计表的备注栏中给予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