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2012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主要是综合知识和综合技能的笔试与面试,不必做专门的准备。
2、请参考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中“导师选聘”专栏。(//graduate.daohangbc.com/index1.asp?classid=29)根据“物理化学”及“无机化学”硕士导师相关信息及自己研究兴趣选择自己有意愿的导师。注意:第一、第二、第三导师必须不同。
调剂情况登记表.xls
资格审查在复试时进行,根据教育部要求,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一、必带材料:
1、《宁波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书》,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无学习工作单位的考生可由所在居委会审查),并在复试时交招生学院思政考核小组。
2、盖有红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本科生可以向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索要,历届毕业的考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要求复印,并盖章)。
3、应届本科考生(含普通高校专升本和成人高校):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高校教务部门颁发的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件(来源地址://www.chsi.com.cn/xlcx/bgcx.jsp)。
4、往届生:本科毕结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打印件(来源地址://www.chsi.com.cn/xlcx/)。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www.chsi.com.cn/xlrz/)。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远程教育)本科生的毕业证书须是在2011年11月14前颁发的。
5、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报告。
6、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
以上原件供现场审核用,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上交招生学院留存备查。
二、选带材料(在专业面试时交招生学院专业组参考):
1、各学院、专业特殊要求携带的材料(详见各招生学院的复试方案)。
2、有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原件、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三、特别材料:
(一)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的少数民族考生,视为不享受少数民族政策),并提供:
1、所在省民政厅提供的少数民族身份证明。
2、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工作单位签订的定向培养的协议书。
(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前与我校联系说明,未提前联系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该类考生应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公布的可享受加分政策的相关人员名单之中,三年内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的证明材料。
2、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宁波大学研招办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