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10月份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12日 18:06 | 作者:计划财务处 | 阅读人数:106
各单位、部门:
2013年10月份的国库项目经费用款计划由各学院、部门统一收齐审核后于9月18日交至安中大楼205-1室王静峰处(联系电话:888212),逾期不再受理。
2013年已报过的国库用款计划无需重复填报。为了方便填报,能确定用款计划的,可以将10-12月份的用款计划一次性填报。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请使用最新表格填报(见附件),也可到计财处网站“表格下载”栏下载,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填报说明。其他有关国库集中支付的相关知识请浏览计财处主页“国库集中支付问答”。
附件:国库集中支付用款计划表
计划财务处
201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