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现据《宁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10]99号),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对象及条件
1、一般项目的申报对象为中级及以下职称的本校在编教职工,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
(1)项目负责人已累计主持过2项校级科研项目(不含校学科项目和人才工程项目);
(2)项目负责人承担各级各类纵向科研项目逾期未结题或近三年科研项目被撤题、中止;
(3)项目负责人有在研校级科研项目(不含学科项目和人才工程项目);
(4)申报项目与本人已获得立项的其他各级各类项目雷同;
(5)申报项目属于教研项目范畴的;
(6)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同时申报校级科研专项(思政专项、党建专项等)。
二、 项目资助经费
自然科学类一般项目资助经费为0.6万元/项,人文社科类一般项目为0.4万元/项。
三、研究期限和预期成果
1、2014年度校科研基金项目的研究起始时间统一为2014年1月1日,研究周期一般为1~2年。
2、项目研究提交的最终成果形式一般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研究报告(须被局级以上部门采纳)、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四、申报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1、《申报表》(附件1)一式2份。
2、《专家评审表》(附件2)一式5份。《专家评审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项目组成员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申报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
电子版材料:《申报表》(附件1),文件命名为:申请表-姓名.doc;
《专家评审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专家评审表-姓名.doc;
《单位汇总表》(附件3),文件命名为:单位汇总表-姓名.doc;
五、递交材料要求
1、所有递交纸质材料必须本人签字,
截止时间:10月31日下午16:00,
地点:科研办221
2、电子稿请于10月318日16:00之前发到[email protected]
具体详细通知见:
//my.daohangbc.com/detach.portal?.pen=pe790&.pmn=view&action=bulletinBrowser&ignoreSessionInvalid=true&bulletinId=0a95d933-3272-11e3-833c-d57973bc5f54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