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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3-10-17  点击:[]

各研究生班级,各位研究生:

2013年研究生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评定工作即将开始,按照研究生手册中奖助学金评定文件规定及学校奖学金评定通知要求,现将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研究生各类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各类奖学金、荣誉奖、助学金的评审依据为《研究生学生手册》、学校相关文件、学院相关通知。

学校各类奖学金在评定过程中可参照2013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1)

二、评定时间和内容安排

1、个人申报

10月12日—17日:研究生对各类奖助学金提出申请,提交相关申请表、量化赋分表,成果的相关佐证材料(论文原件、复印件、SCI、EI收录证明等)。

2、奖助学金评定

(1)各班成立班级奖、助学金评议小组,并在班级内部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启动各项工作:

10月18日前,班级评议小组初审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中的相关内容,核对分值及佐证材料。

10月18日-21日,班级评议小组按照学院分配的名额(见附件2)及相关评审条件,对班级的奖、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外)进行初步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班级内部公示,无异议后连同全部材料上交至学工办。

(2)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及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如下工作:

 1、10月12日-15日,拟定学院奖学金评审细则,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2、10月21日-25日,学工办审核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汇总全部申请者信息;召开国家奖学金评审会议,通过票决的方式,确定学院拟获国家奖学金名单;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奖助学金(除国家奖学金外)名单进行审核。

(3)结果公示

10月26日—10月30日,学院对推荐获奖助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各类奖助的个人申请表、推荐汇总表盖章后报送研工部。

10月31日前,研工部组织召开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会议,审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全校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省教育厅。

11月初,研工部对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个人荣誉称号获奖候选人进行审核,报学校审议,确定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发文公布获奖人员名单。

五、材料要求说明

1、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须为宁波大学,评审截止日以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期间取得正式出版和发表的原件为准(包括获行政性、社会性表彰材料),用稿通知不予采信。

2、2013年宁波大学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和2012年度曹光彪研究生科研成果奖可以作为2013年评定材料,不受发文时间限制。

3、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再次申请国家奖学金,其成绩和成果须为获奖后的新成绩新成果。

联系人,张巧巧,电话,676998

附件1:奖学金评定细则下载

附件2:奖学金名额分配点击下载

附件3:各类申请表下载点击下载

附件4:量化计分赋分表下载 ;综合素质计分表下载

附件5:助学金评定相关文件下载

学工办

   2013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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