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教师:
根据《宁波大学探究式课程建设管理办法》(宁大政〔2011〕19号),本学期即将开始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验收工作。请探究式示范建设课程实际建设期(至本学期末)已满两年的主讲教师根据以下要求做好验收准备工作。
一、准备一节课的教学录像(45分钟)
12月18日前到录播教室(1号教学楼505或509教室)至少录制一节课(45分钟)。使用录播教室请提前办好教室借用手续,录完之后制作成光盘。
二、 提交课程建设总结报告及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是指能反映建设期内课程建设成效的支撑材料,如教学大纲、网络课程教学情况、近四个学期的课程学评教情况、学生团队作业情况、学生成果汇总、学生对教学的反馈情况(“探究式课程学生反馈调查问卷”原件及统计结果)、教师相关教学研究论文、教师相关教学获奖情况、教师相关教研或科研立项情况等。每门课程的验收材料需装订成册,并需制作封面和目录。
请在12月18日16:00之前将以上材料的打印稿和电子稿(无电子稿的部分材料不用交电子稿)及课堂教学录像光盘各5份交至教务处。
三、 准备15分钟的课程建设汇报材料(验收评审时用PPT汇报)
验收评审日期将另行通知。
学校将根据建设期内督导跟踪听课的综合评价、课堂教学录像和课程建设总结材料、课程建设汇报等综合情况确定验收结果。
联系人:胡建梅 办公地点:黄陈月莉楼204室
电话:87600417 E-mail:[email protected]
教务处
201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