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支部书记,各基层组织:
为深入推进全校上下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建设美丽校园,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示范作用,根据《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共宁波大学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国梦想·美丽宁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大学2017年“最美宁大人”评选活动,继续评选“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一)“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岗位基本职责,较好完成岗位规定的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量,认真开展学生的学习指导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公共事务。
2.自觉遵循教育规律,树立先进教育思想和理念,积极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教学效果好。原则上近三年在课程教学质量评估中获得过一次优秀,其余为良好。
3.“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要求2014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具有正高、副高级职称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要求2014年8月31日前来学校工作,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学一线在编教师。
(二)“最美导师”
1.模范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乐于奉献。
2.担任导师期间能切实关爱学生,乐于与学生相处,善于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与情感沟通,帮助学生成长成才并取得显著的育人成效,深受学生喜爱。
3.担任导师满一年。
(三)“最美服务之星”
1.被推荐人(团队)为各单位、部门的行政工作人员,附属医院、校医院全体工作人员,后勤管理服务处全体员工,安全保卫工作人员。
2.被推荐人(团队)只要在某一方面有突出先进事迹即可推荐,不求“十全十美”,但至少应该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崇高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工作岗位上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3.事迹生动、有感染力、有代表性,获得广大师生的高度认可。
(四)“最美道德之星”
在校教职工或离退休教职工,身体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敬老爱亲,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幼;助人为乐,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见义勇为,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爱心慈善,长期资助贫困地区的教育发展或贫困家庭学生,经常参加无偿献血等社会公益活动,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
(五)“最美宁大学子”
1.理想信念坚定,热爱祖国,心系社会,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2.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和行为习惯,尊敬师长,孝敬父母,关爱同学,尽己所能付出爱心,得到广泛赞誉。
3.热爱科学,追求真理,刻苦钻研,品学兼优,善于创造,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在学习或科技创新上取得显著成绩,在同学中能够起到很好的模范带动作用,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社会影响。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具有较强的改革精神和创新能力,有其独特的人格魅力或精神品质,在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5.热爱生活,面对突如其来的打击或挫折,不甘消沉,不自暴自弃,能够以巨大的勇气接受挑战,自强自立,用执着和坚持在逆境中成长,表现感人。
二、推荐程序
1.5月10日至5月15日15PM,博彩导航
自行组织开展“最美宁大人”系列候选人推选工作,通过自荐、他人推荐或组织推荐等多种形式推荐本学院内:
“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1名;
“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各1名;
“最美导师”候选人1名;
“最美服务之星”候选人(团队) 1名(个);
“最美道德之星”候选人(团队)1名(个);
2014年、2015年、2016年“最美宁大人”获奖人员不在评选范围内。
2.5月16日至5月22日,学院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核,召开党政联席会议或部门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在学院内予以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表加盖公章报送党委宣传部(不能同时兼报)。
3.5月23日至6月2日,由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选出若干名候选人进入复评阶段。
4.6月5日至6月16日,党委宣传部通过校报、海报、网站、官方微信等公布候选人事迹,组织师生通过官方微信投票推荐。
5.6月19日至6月23日,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下属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进行终评,根据投票情况审议评选出宁波大学2017年“最美宁大人”若干名。
6.6月24日至6月30日,在校内公示评出的宁波大学2017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最美导师”、“最美服务之星”、“最美道德之星”、“最美宁大学子”。公示结束后,报党委会审批,公布宁波大学2017年“最美宁大人”名单。
7.9月—10月,安排表彰活动。党委宣传部对“最美宁大人”进行深度挖掘报道,在校报开设专版,刊登候选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影响,将活动推向高潮。
三、评选材料要求
“最美宁大人”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具体,字数不超过2000字;简版150字以内(不含个人荣誉),简版事迹材料统一填写在《推荐表》“事迹简介”栏;个人荣誉限填5项;个人免冠彩色证件照电子照片1张,横拍生活照电子照片1张,大小均在500K—1M内,并注明评奖名称、学院、姓名;获奖证明等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推荐表》的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一并报送。
四、联系方式
请各支部书记、基层组织组织推荐,于5月15日15:00前将推荐材料报院党委杜巧蓓duqiaobeidaohangbc.com,联系电话693535。
附件:
1.宁波大学2017年“最受学生欢迎的教授”候选人推荐表
2.宁波大学2017年“最受学生欢迎的青年教师”候选人推荐表
3.宁波大学2017年“最美导师”候选人推荐表
4.宁波大学2017年“最美服务之星” 候选人推荐表
5.宁波大学2017年“最美道德之星” 候选人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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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