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三届工会委员工作职责
学院分工会依据《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基层工会工作暂行条例》,在学院党委和校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明确分工,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一、分工会主席职责
1、主持召开分工会工作会议、分工会会员大会、分工会会员代表会议,组织执行和贯彻分工会委员会、会员大会的决议;传达学院党委和校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并结合学院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围绕校工会和学院党委的中心工作,制定学年分工会工作计划,于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做出工作总结,并将计划和总结及时报送学院党委和校工会。
3、维护教职工权益,实事求是地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切实搞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思想认识问题和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4、抓好分工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工会委员的作用,积极建设“教工小家”。
5、负责分工会财务开支的审批。
6、完成学院党委和校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分工会组织委员职责
1、负责各项组织统计工作。做好年终分工会组织状况和基本情况的统计、每学期末分工会活动的统计、分工会委员的基本情况统计。
2、提出分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计划,并协助分工会主席组织实施。
3、协助分工会主席做好召开会员大会的组织准备工作。
4、做好来信来访接待,接受会员和教职工代表的申诉,并向有关部门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取得合理解决。
5、协助分工会主席,做好教代会和工代会代表以及分工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三、分工会宣传委员职责
1、配合学院的中心工作,结合分工会的工作实际,开展因地制宜、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配合学院党委搞好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
2、及时了解并反映教职工对国际、国内、高校、本院重大事件的思想动态。
3、对工会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4、负责向校工会、学院党委提供分工会工作信息。
四、分工会女工委员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女教职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努力提高女教职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业务素质。针对女教职工的特点进行自尊、自爱、自强、自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启发他们树立远大理想和坚强的事业心。做好女教职工中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
2、维护女教职工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同侵犯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歧视、虐待、迫害、摧残女教职工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
3、加强女教职工的劳动保护工作,配合院工会和校医院做好女教职工健康检查的组织工作。
4、及时了解女教职工在工作、学习、生育中的困难,热心为女教职工排忧解难。
5、协助两级工会搞好“三八”节的纪念活动。
五、分工会青年委员职责
1、配合党政加强青年教职工的队伍建设,团结引导青年教职工努力提高师德修养和业务水平,出色完成教学、科研和管理任务。
2、根据本单位青年教职工的特点、意愿和条件,积极开展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3、及时反映青年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积极要求学院和有关部门领导予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作好解释宣传工作,使他们对学院的困难予以理解和体谅。
4、了解本分工会青年教职工的职称、进修、婚恋、住房等基本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六、分工会文体委员职责
1、组织本单位文体积极分子和教职工开展群众性的文体活动。
2、组织教职工参加校院工会举办的各类文体比赛。
3、管好用好本单位购置或借用的文体器材。
4、负责学院全民健身计划的具体落实工作。
七、分工会福利委员职责
1、关心教职工生活,及时反映教职工在生活福利方面的困难、意见和要求,积极提请行政尽力解决;对于学院因条件所限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2、协助行政和分工会主席做好困难补助工作。
3、协助党政领导和分工会主席搞好对病休、特困等教职工的家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