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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培养办】关于做好2017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工作通知

2017年09月06日 21:02  点击:[]

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

2017级研究生与导师互选工作定于97—916日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发布具备2017级硕士生指导资格的导师名单及其介绍,包括科研情况和研究方向等信息【见附件1】。

2、学院组织师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见附件2,在拟选导师姓名一栏中最多填写三个志愿。

3、所在学位点、学院根据双方填报情况进行确定,原则是尊重学生志愿,参考导师意见。

4、未互选成功的,所在学位点、学院在充分征求师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5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个人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导师信息,互选结果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6、请各位同学完善《宁波大学2017级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汇总表》【见附件3】中本人信息后发各各班班长。请各班班长于916日前报送研究生培养办emailhaotingting@daohangbc.com)。

7.师生互选结束后,请各位同学916日前完成2016级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研究生个人登录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培养管理——提交培养计划,同时填写纸质版《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见附件4并确保课程信息两者一致。

递交材料要求

纸质版

1、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一式两份,注意导师及本人签字】;请班级负责人收齐后交至培养办221.

2、《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班级负责人收齐后交至培养办221.

电子版《宁波大学2017级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汇总表》,请班级负责人发至haotingting@daohangbc.com

 

 

附件:

1、具备2017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人员名单

2、《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

3、《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结果汇总表》

4、《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

 

 

研究生培养办

2017.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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