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各位2016级研究生:
我校本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题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的有关要求、开题报告的程序请遵照《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宁大政〔2010〕204号)、《宁波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宁大政〔2008〕10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2、参加学位论文开题的研究生必须按培养方案要求修完规定的课程学分,且课程成绩经审核全部合格。
3、学院加强对研究生开题资格的审核。未能按期完成课程学习任务的研究生,原则上不得参加开题考核,若因特殊情况(如赴境外高校交换生、赴国内其他高校课程学习等),学院应根据研究生的实际情况提出处理意见并书面报研究生院审批后进行。
4、理、工、农、医学类各专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提交开题查新结果报告。(具体情况可参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查新暂行规定》)
5、开始记录研究生论文工作日志。(空白论文工作日志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二、开题对象:
(一)全日制研究生
1、2016级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2016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三、时间安排:
1、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一般应于2017年12月10日前完成。
2、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一般应于2017年11月10日之前完成。
3、凡未按时开题者,将相应推迟其论文答辩时间。
四、具体要求:
1、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认真撰写开题报告,并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表。
2、各系所统一安排开题报告的时间、地点、开题考核小组。
3、开题报告结束后,研究生根据考核小组评议结果修改开题报告,形成最终定稿。
4、开题考核合格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选题。
五、材料报送:
1、开题工作前一周各系所负责人将《宁波大学博彩导航
2016级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考核工作安排表》(附件2)分别交博彩导航
研究生院培养办。电子稿发送haotingting@daohangbc.com
2、开题工作结束后,研究生将宁波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表、开题报告修改定稿(若考核结果要求修改者,请修改后再提交)交所在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录入开题报告申请。
3、《宁波大学研究生开题考核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交研究生培养办221
4、班级负责人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情况汇总表》(附件4)电子稿发送至haotingting@daohangbc.com
研究生培养办
2016.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