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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28日 13:14  点击:[]

各位老师、各位研究生

根据《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第2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结合文件宁大政【2010206号文件和宁大政【201392号文件2017-2018学年第2学期期末考试即将开始,为统筹安排各项工作,现将2017级研究生期末考试有关要求与安排通知如下:

一、 考核时间:

1学校统一安排的公共课考试时间为第17
1)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1:【第一外国语2
考试时间:2018628日周四晚上530800
考试科目2:【自然辩证法概论】
考试时间:2018629日周五晚上530800

2、学院安排的专业课程考核时间为第17周(62571日);

3、考核时段一般为:上午8:4511:15
                   下午13:4516:15
                   晚上17:3020:00

4补(缓)考统一安排于下一学期的第二周进行(以研究生院网站通知为准)。

二、考试时间、地点安排:

1、研究生专业学位课和专业选修课考试时间由任课老师安排,其中一位监考教师由任课老师担任,另一位监考老师由学院安排。

学院排考按照附件《博彩导航 研究生监考教师排序表-20180112》依次排序,包含公共英语和政治课的排考,还请排到的导师积极配合!

笔试考试时间一般为二个半小时。考场一律要求隔座安排座次随堂教室座次不够的请于64日前反馈haotingting@daohangbc.com以便统一排考。

2、各门课程安排的课程考核可安排在叶耀珍楼的随堂教室。 

三、考核工作要求

1、各位任课老师需填写《附件1-期末考试安排表》(请于64前将完善后的附件1电子文档haotingting@daohangbc.com

2、各位老师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和宁波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研究生的课程学习进行考核,考试可以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专业学位课原则上要求闭卷考试,但均应统一采用《宁波大学研究生期末考试卷》(附件2)格式。

3论文形式的考核方式,应使用统一的宁波大学答题纸(附件3

考核方式、考核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难度适中,有一定的覆盖面,能反映课程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并附有详细的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考前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将考核内容进行讲解泄露,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需要印刷的试卷(含答题纸),615日前将试卷纸质版交到研究生培养办,同时递交《宁波大学研究生考试命题审批表》附件4),由学院统一于第16周送文印中心去学校印务中心印刷完成送印。

5、试卷的各个流通环节都要做好保密工作。

6、研究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宁波大学一卡通,并按指定考位就座,无卡者不得参加考试。无卡、缺考、作弊者考试成绩均记为零分。

注意:每门课程的考核,参加考试的研究生需要在《参加考试研究生登记表》(附件5登记。

7、考试成绩一律采用100制计分。考试结束后二周内,任课教师完成系统内登分并将课程考试空白原卷、标准答案、学生答卷、成绩单原件等教学考试档案交学院保管

8笔试考核时间一般为二个半小时。考场要求隔座安排座次。

四、监考工作

务必加强对监考工作的重视,在考前认真学习《宁波大学考场规则及违规处理办法》(宁大政〔201525 号)、《宁波大学监考规程》等有关文件,要求监考教师认真监考,规范监考程序,及时到位监考。考试期间做好参加考试学生的签名手续(所有参加考试学生填写“参加考试研究生签名表”)。考核结束时,务必规范收卷环节,杜绝发生收卷份数与实考人数不符的现象。

五、考务、成绩登录

任课教师应及时将成绩输入管理系统,并及时在系统中打印成绩单,任课教师签字后交到研究生培养办221室。

201864日前需要发送材料:

1、 附件1-期末考试安排表》电子版发送到haotingting@daohangbc.com

考试结束后需要递交纸质版材料:

2、 课程考试空白原卷、标准答案、学生答卷;

3、 系统打印成绩单一式两份(需任课教师签字);

4、 《参加考试研究生登记表》(附件5

5、 含同等学力考生的课程,需填写《研究生成绩报告单【同等学力旁听生】》一式两份附件6

同等学力选课名单将独发给相关老师。

六、考试纪律

期末考试期间研究生院将会同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进行考试巡视,要求监考教师认真监考、规范监考程序。期末期间,要求学生努力复习、积极迎考,杜绝作弊现象的发生,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其他

1、确因伤病等不可抗原因无法参加考核者,可凭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考前申请缓考。申请者须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缓考申请表》,经任课教师、导师、学院同意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方可缓考。申请书复印件和医院证明原件留学院研究生办公室保存,另一份复印件通知任课教师,申请书原件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缓考申请于第16周周五截止,逾期不再补办。

2、无故缺考者不得参加缓考或补考。

3、公共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安排,专业课的补考、缓考工作由各学院统一安排。

联系人:郝婷婷 联系电话:87609984 E-mail:haotingting@daohangbc.com

附件6:研究生成绩报告单【同等学力旁听生】

附件7:附件7-2017-2018学年第2学期博彩导航 研究生开课计划课表

研究生培养办

2018.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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