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11日(第十八周),我院开展针对宁波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2016年11月15日对我院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了如下图所示的安全隐患。对此我院专门进行复查工作。
一、本次检查对象为:11月学校在检查中提出须整改的实验室
二、检查人员:郭智勇、龙能兵、研一学生(李倩倩、李艳丽、林玲玲、胡佳月)
三、检查整改情况:
1.关于我院师生在配电房的狭小空间内学习工作的安全隐患
所有的配电房都已经清空,没有人在其中办公。
2.关于101、104、207、302等实验室存在多个气体钢瓶没有固定的情况
上述实验室的气瓶已经全部固定
3.关于506科研实验室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没有实行双人双锁、易制毒化学品存储柜不合格等安全隐患和类似的易制毒化学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506室已经采用双人双锁处理。
4.关于烘箱过夜的问题
因为化学实验的特殊性,所以烘箱过夜使用的现象确实存在,此项管理牵涉面较广,需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预计将于年后我院出台专门的管理规定。
5.关于119、312、405实验室接线板过多、线路混乱的问题
上述实验室已经重新安装电,其中312室学院网络中心用配电房将在年后进行重新改造。
附:宁波大学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在2016年11月15日检查后下放的整改通知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