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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安办】关于立即开展校园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2013年07月01日 13:06  点击:[]

各位老师,您好!
   根据校保卫处的通知,请各位老师在7月2日之前对自己办公室和实验室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学院将于7月3日左右进行安全复查,重点排查以下情况:
  
(五)实验安全(组长:分管校领导  责任单位: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1、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实验室人员管理、实验室准入、菌(毒)种及样本、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意外事故报告处理等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落实情况。
2、危化物品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实验室内化学试剂尤其是危险化学品、易爆易燃品的储藏、使用、登记等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3、实验室安全设施或技术防范系统的配备情况。检查实验室必要的安全投入是否落实,必要的检测监控设备有无安装。
4、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督导。检查相关制度是否已建立并落实到位。
5、学生实习、实训安全管理。重点检查实习、实训安全制度是否建立,相关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实训设备(工具)的管理维护、使用、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健全,意外事故发生处理和报告程序是否科学和完备。
(六)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分管校领导  责任单位:学生处、研工部、继续教育培训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1、各学院对师生安全教育的落实情况,并结合期末及毕业生离校对在校学生进行一次安全教育。
2、对困难学生的情况再作进一步的疏理,并落实相应的帮教任务。
(七)校园及周边综合整治(组长:分管校领导  责任单位:保卫处)
1、校园“人防、物防、技防”建设情况。重点检查学校的重点要害部位“三防”建设措施有无落实。
2、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整治,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的“黑车”,包括无证无牌的三轮车。
3、学校门口交通秩序情况检查。检查学校门口的交通安全设施,还要注意检查学生候车地点的安全情况。
4、校园内师生交通安全文明执行情况。
5、校园及周边安全环境治理。
 
 
 

第一阶段:自查,由各单位、部门自己组织实施,时间为617—621日;

第二阶段:复查,由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进行复查,时间为622--73日;

第三阶段:抽查,由创安办牵头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抽查,时间为74—7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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