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实验中心、各基层学术组织及教师:
根据校资产和实验室管理处通报,2014年3月上旬,我校将接受省教育厅规定的第一批高校等级平安校园考评。考评依据为《浙江省平安办 浙江省综治办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等级平安校园建设的意见》(浙教安〔2013〕73号)规定的内容和精神,共80多个指标。涉及实验室安全方面的指标有8项(见附件2)。
根据我院实验室安全现状,学院决定围绕迎接省教育厅高校等级平安校园考评工作,开展一次全面的实验室安全检查补缺活动,迎评促建。这次安全评估涉及到省教育厅对学校的平安校园考评,责任重大,望实验中心、各基层学术组织及教师给予充分重视,认真对待,根据检查内容和指标对负责的实验室做好充分的自检排查和整改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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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2.27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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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彩导航
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潘建国
副组长:邵红艳、董友仁
组 员:干宁、孙杰、孙巍、任元龙、陈忠仁、陈红兵、张剑锋、邵红艳、胡亚娥、梁洪泽、董友仁、龙能兵、潘建国
二、具体安排
(一)检查时间:2014年3月3日——3月7日
(二)检查范围:学院所有的实验室及实习实训场所
(三)检查步骤:
第一阶段:3月3日,自查。要求:对照学校和学院的安全检查内容和要求[附件2]由各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自己组织实施,对照检查项目和要求,进行自查,列出未达标项目,并根据实验室的归属将自查结果分别报实验中心、基层学术组织和院安全员。
第二阶段:3月4-6日,自我整改。各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对于检查出来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分析,能立即改的立即整改,需要时间的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落实时间,根据实验室的归属分别报实验中心、基层学术组织和院安全员。
第三阶段:3月7日,学院检查。由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牵头进行检查。对照学校和学院的安全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评分;对各实验室的不达标项目和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间。
第四阶段:3月8-10日,落实整改,迎接上级检查。各实验室所属部门和教师,针对学院检查结果和要求进一步落实整改;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将在3月10日对不达标实验室再次进行检查。
三、检查内容
实验室或实习实训场所检查内容见附件2
四、要求
(一)思想重视,认真对待。实验中心、各基层学术组织和教师要高度重视,根据学院的总体安排做好各项工作,边查边改。
(二)明确责任,整改落实。各实验室的安全负责人要对实验室的安全负责。对检查扣分严重、造成学院声誉受损的责任人,学院将作出限期整改、暂停整顿等处理。
(三)登记建档,形成长效。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归类、建档,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台帐。
附件2
实验室或实习实训场所检查内容。
序号 |
检查内容 |
扣分标准 |
责任单位 |
1 |
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
每间实验室未确定安全责任人的每处扣3分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2 |
试剂规范使用情况 |
酸与碱、有机与无机等不同类别试剂没有分开摆放的每处扣3分;试剂瓶没有规范标注的每处扣1分;试剂使用完毕后没有及时加盖的每处扣1分;易燃易爆试剂在实验室内存放量过大的每处扣2分,最多扣10分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3 |
设备规范使用情况 |
精密仪器或具有危险性的仪器设备没有操作指南和危险警示标志的每处扣1分;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的每处扣2分;烘箱、冰箱等设备带病使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每处扣2分,在烘箱内烘烤塑料、纸质物品、有机溶液的每处扣2分;通风柜、离心机等其他设备使用不当的酌情扣1—3分,最多扣10分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4 |
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管理情况 |
危化品储存库房设置位置明显不合理的扣3分;未实行“五双”管理措施的扣3分;申购、储存、使用等管理台账未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每处扣3分;危化品没有按规定摆放的扣3分;气瓶没有采取固定措施的每处扣2分,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气瓶混合存放的每处扣2分,最多扣10分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5 |
三废处置情况 |
对实验废弃物未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的扣5分;未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的扣5分;对实验操作过程中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未选择正确的吸收和排放方式的扣3分;对含有病原体的废弃物未进行消毒、灭菌等无害化处理后送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销毁处理的扣3分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6 |
安全防护措施 |
未按规定配备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和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的,每缺一项扣2分;操作机械和热加工设备的人员未穿戴工作帽、工作服及安全鞋的每处扣2分;使用高压电源工作时,操作人员未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的扣2分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7 |
消防安全情况(在实地检查的同时,随机抽查学生或教师2—4人测试其使用消防设施情况) |
消防设施与器材未配备的扣10分,不全或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发现一处扣5分;消防通道被堵塞的每处扣5分;在精密仪器使用场所未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扣3分;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电炉、电吹风等加热设施或对其使用不当的每处扣3分;对固定电源插座擅自进行拆装、改线、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花线的,每处扣3分;在实验室内抽烟的每处扣3分;抽查发现不会使用消防设施的每人扣1分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8 |
安全教育情况(向参加实验学生随机抽问5人以上) |
未建立实验室准入考试制度的扣5分,覆盖面不足或执行不严格的每处扣1分 |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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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检查内容及要求
一、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扣分标准:每间实验室未确定安全责任人的每处扣3分
要求:制作门牌,张贴于其实验室显眼处(学院统一制作)
二、试剂规范使用情况
扣分标准:
1)酸与碱、有机与无机等不同类别试剂没有分开摆放的每处扣3分;
要求:各实验室做到“根据危化品的性能分区、分类、分库储存”
具体做到:(详细请见《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A遇火、遇热//遇潮能引起燃烧、爆炸或发生化学反应,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在潮湿、积水的建筑物中贮存;
B受日光照射能发生化学反应引起燃烧、爆炸、分解//化合或能产生有毒气体的化学危险品应贮存在一级建筑物中,其包装应采取避光措施;
C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必须与爆炸物品、氧化剂、易燃物品、自燃物品、腐蚀性物品隔离贮存。易燃气体不得与助燃气体、剧毒气体同贮;氧气不得与油脂混合贮存;盛装液化气体的容器属压力容器的,必须有压力表、安全阀、紧急切断装置、并定期检查,不得超装;
D易燃液体、遇湿易燃物品、易燃固体不得与氧化剂混合贮存,具有还原性的氧化剂应单独存放;
E有毒物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不要露天存放,不要接近酸类物质;
F腐蚀性物品,包装必须严密 ,不允许泄漏,严禁与液化气体和其他物品共存。
2)试剂瓶没有规范标注的每处扣1分;
要求:
(1)一般要写:药品名称、时间、浓度,有条件的话你可以参考实验室药品容器上的标签内容填写!
(2)原试剂瓶换装其他试剂时,必须洗净、且把标签纸张贴在原化工品标签的试剂名上,且至少在试剂瓶上两处以上备注“药品名称、时间、浓度”。
3)试剂使用完毕后没有及时加盖的每处扣1分;
要求:实验室各种溶剂和药品不得敞口存放。
4)易燃易爆试剂在实验室内存放量过大的每处扣2分,最多扣10分
要求:
(1)易燃、易爆药品、试剂应妥善存放,严禁混存,并由专人保管。
(2)控制实验室内存放量,一般不能超过一个学期的用量。
三、设备规范使用情况
1)精密仪器或具有危险性的仪器设备没有操作指南和危险警示标志的每处扣1分;
要求:我院40万以上仪器必须张贴操作规程,危险性的仪器设备张贴警示标志
2)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未做到持证上岗的每处扣2分;
要求:使用气瓶的实验室,至少有一人有特种设备操作证,证件存放于实验室以便随时检查。
下表是,目前我院已经培训的实验室名录:
3) 烘箱、冰箱等设备带病使用或超过使用期限的每处扣2分,
要求:
A实验室使用的烘箱、箱式电阻炉(马弗炉)、油浴设备等加热设备,一般使用年限为12年。
B电冰箱12年至16年;空调器8年至10年;
C电吹风4年;个人电脑6年;微波炉10年;
4) 在烘箱内烘烤塑料、纸质物品、有机溶液的每处扣2分;
要求:
A电热恒温箱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实验室中常用的电热恒温箱最高温度可达200℃或300℃,称为干燥箱或工业烘箱。最常使用的温度为100—150℃,多用于烘干试样或干燥玻璃容器。
使用电热恒温箱时应留意下列事项:
(1)干燥箱应放在室内工作,安装平稳水平处,要保持干燥,做好防潮和防湿,并要防止腐蚀.
(2)干燥箱放置处要有一定的距离,四面离墙体建议要有2M以上。
(3)干燥箱使用前要检查电压,较小的烘箱所需电压为220V,较大的烘箱所需电压为380V(三相四线),根据烘箱耗电功率安装足够容量的电源闸刀。并且选用合适的电源导线。还应做好接地线工作。
(4)以上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将试品放入干燥箱内,然后连接电源,开启烘箱开关,带鼓风装置的烘箱,在加热和恒温的过程中必须将鼓风机开启,否则影响工作室温度的均匀性,并且可能损坏加热元件。随后调节好适宜试品烘赔的温度.烘箱即进入工作状态。
(5)烘赔的物品排列不能太密。干燥箱底部(散热板)上不可放物品,以免影响热风循环。禁止烘赔易燃、易爆物品及有挥发性和有腐蚀性的物品。
(6)烘赔完毕后先切断电源,然后方可打开工作室门,切记不能直接用手接触烘赔的物品,要用专用的工具或带隔热手套取烘赔的物品,以免烫伤。
(7)干燥箱工作室内要保持干净。
(8)使用干燥箱时,温度不能超过烘箱的最高使用温度。
B箱式电阻炉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 使用时切勿超过电阻炉的最高温度。
(2)不得将沾有水和油的试样放入炉膛;不得用沾有水和油的夹子装取试样。
(3)装取试样时要戴专用手套,以防烫伤。
(4)试样应放在炉膛中间,整齐放好,切勿乱放。
(5)不得随便触摸电炉及周围的试样。
(6)使用完毕后应切断电源、水源。
(7)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操作电阻炉,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8)装取试样时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防触电。
(9)装取试样时炉门开启时间应尽量短,以延长电炉使用寿命。
(10)禁止向炉膛内灌注任何液体。
5) 通风柜、离心机等其他设备使用不当的酌情扣1—3分,最多扣10分
要求:
A通风柜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室内空气温度在-5℃至+40℃之间,24小时平均值不超过+25℃;
(2)实验室内在不使用通风柜时也要时常通风,这样对试验人员的身体健康有益;
(3)当2个以上的通风柜共同使用1个风机时,为避免操作失误或不当,风机的 “开”“关”只能由1个操作人员来控制;如另外一个通风柜暂时不使用或要停止 使用,可使用风量调节阀来封闭通风口;避免相互重复“开”“关”风机,这样 不但对风机的寿命产生损害,对实验也不精确。
(4)通风柜在使用时,避免人员走动带来的逆流风向对通风柜的干扰;
(5)通风柜在使用时,每2小时进行10分钟的补风(即开窗通风);使用时间超过5小时的, 要敞开窗户,避免室内出现负压。
[安全事项]
为了实验室的安全性,请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未开启通风柜时在其通风柜内做实验课程;
(2)禁止在做实验时将头伸进通风柜内操作或查看;
(3)禁止通风柜内存放或实验易燃易爆物品;
(4)禁止将移动插线排或电线放在通风柜内;
(5)禁止通风柜内做国家禁止排放的有机物质与高氯化合物质混合的实验;
(6)禁止在没有安全的情况下将所实验的物质放置在通风柜内实验,一旦出现化学物质喷溅出来, 应立即将电源切断;
(7)移动上下视窗时,要缓慢、轻移的操作,以免门拉手将手压坏;
(8)实验过程中,将视窗离台面100-150mm为宜;
(9)通风柜的操作区域要保持畅通,通风柜周围避免堆放物品;
(10)如果通风柜启动有故障或听见风机声音不对,必须停止操作,须有专业的维修人员维修,不可自行拆卸和维修;
(11)操作人员在不使用通风柜时,通风柜台面避免存放过多试验器材或化学物质,禁止长期堆放;
(12)如出现通风不畅,请及时与销售人员取得联系。
B离心机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为了确保安全和离心效果,仪器必须放置在坚固水平的台面上,工程塑料盖门上不得放置任何物品;样品必须对称放置,并在开机前确保已拧紧螺母。
(2)使用前应检查转子是否有伤痕、腐蚀等现象,同时应对离心杯做裂纹、老化等方面的检查,发现有疑问立即停止使用,并与厂方联系;开机运转前请务必拧紧转头的压紧螺帽,以免高速旋转的转头飞出造成事故。
(3)转速设定不得超过最高转速,以确保机器安全运转。
(4)使用中如果出现0.00或其他数字,机器不运转,应关机断电,10秒后重新开机,待所设转速显示后,再按运行键,机器将照常运转。
(5)如需分离样品的比重超过1.2克/立方厘米,最高转速N必须按下式修正:N=NMAX*(1.2/样品比重)1/2,NMAX=转子极限转速。
(6)不得在机器运转过程中或转子未停稳的情况下打开盖门,以免发生事故。
(7)离心杯必须等量灌注样品,切不要使转头在不平衡的状况下运行。
(8)离心机一次运行最好不要超过60分钟。
(9)离心机必须可靠接地;机器不使用时,请拔掉电源插头
四、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放射性)管理情况
1)危化品储存库房设置位置明显不合理的扣3分;
要求:老师对照《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年)》自查,如有需上报院安全员,组织统一放置。
(目前院创安办暂无收到各实验室上报的剧毒品和放射性药品,故没有安排专门的危化品储存库房,关于危化品,请查询《危险化学品名录(2012年)》版本。)
2)未实行“五双”管理措施的扣3分;
要求:建立危化品储存库房,危险化学品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做到“四无一保” (“四无一保”及无被盗、无丢失、无违章、无事故、保安全)和严格遵守“五双”制度(“五双”制度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账本)。
3)申购、储存、使用等管理台账未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的,每处扣3分;
要求:
(1) 申购、使用情况记录须有详细的记录、且申购单和使用登记表提交给学院安全员留档备存,目前已经发给各位实验室的老师;
(2) 易制毒的存储需要做到“三铁一器:铁门、铁窗、铁柜、报警器”和“三双管理:双人保管、双人使用、双把锁”
(3) 教师可以登入我院实验中心开发的实验耗材管理系统,具体是://chxylab.daohangbc.com/的“耗材系统”、用户名是”教师姓名中文”、密码是“手机短号或888888”以便及时对危化品和易制毒品进行规范管理。
4)危化品没有按规定摆放的扣3分;
要求:关于排放规定可见《详细请见《GB 15603-1995 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
5)气瓶没有采取固定措施的每处扣2分
要求:
(1)气瓶必须采取固定措施。
(2)气瓶使用完毕,要妥善保管。空瓶上应标有“空瓶”标签。
(3)已用部分气体的气瓶,应标有“使用中”标签;未使用的满瓶气瓶,应标有“满瓶”标签。
(4)钢瓶设计使用年限为8年,该设计使用年限并非为钢瓶报废年限,钢瓶报废年限由检验评定确定。
(5)一个气瓶的正常使用年限是15年,盛装一般性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 ,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目前不完全统计,我院有201个气瓶,基本每个科研实验室都有一个,有部分气瓶未固定,预计在3月3日之前可以全部固定。关于气瓶的管理,详细见《QSY 1365-2011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6)易燃气体与助燃气体气瓶混合存放的每处扣2分,最多扣10分
要求:
(1)气瓶应分类存储,并设置标签。空瓶和满瓶分开存放。
(2)氧气或其他氧化性气体的气瓶应与燃料气瓶和其他易燃材料分开存放,间隔至少 6m。
(3)氧气瓶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品、油渍及其他杂物。
(4)严禁乙炔气瓶与氧气瓶、氯气瓶及易燃物品同室储存。
(5)毒性气体气瓶或瓶内介质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件配备防毒用具和适当的灭火器材。
(目前气瓶集中堆放的实验主要是205、206、207实验室)
五、三废处置情况
(1)对实验废弃物未实行分类收集和存放的扣5分;
要求:
(2)废液容器固定颜色:如酸性废液用红色的容器收集、碱性废液用蓝色容器收集//有机物用玻璃或不锈钢容器收集
(3)废液应用封闭容器贮存,防止挥发产生气体逸出
(4)贮存废液的容器应标明废液种类、成分、贮存时间
(5)废液要放在指定的场所,应避光、远离热源,以免加速其化学反应,且贮存时间不宜过长
(6)废液应存放在固定场所,不能随意搬动
(7)收集者应记录各实验室收集的废液种类、数量、时间。
详情见文献《实验室废液的收集、储存和处理要求》
2)未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清运处置的扣5分;
要求:实验室的废液和废瓶交给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集中处理,其中每学期实验中心集中收集一次,各科研实验室也可根据自己情况自行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集中处理。处理费用为废液0.75元/斤、废瓶和废渣1元/斤 。
3)对实验操作过程中排放的有毒有害气体和烟尘未选择正确的吸收和排放方式的扣3分;
要求:实验中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的情况,需在通风橱或其它有通风设施的地方。
4)对含有病原体的废弃物未进行消毒、灭菌等无害化处理后送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销毁处理的扣3分
要求:我院无此类废弃物
六、安全防护措施
1)未按规定配备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防护罩、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和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的,每缺一项扣2分;
要求:按要求至少每层有一套应急喷淋、洗眼装置。
目前只有新建的实验室如:大学化学实验室、有机实验室、高分子实验室和203-204实验室安装有应急喷淋、洗眼装置。据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的钟振余说,购买一套应急喷淋、洗眼装置价格为2000元,学校可以补贴一半费用。建议购买。
2)操作机械和热加工设备的人员未穿戴工作帽、工作服及安全鞋的每处扣2分;
要求:我院无此类操作。
3)使用高压电源工作时,操作人员未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的扣2分
要求:我院无此类作业。
七、消防安全情况
1)消防设施与器材未配备的扣10分,不全或超过安全使用期限的发现一处扣5分;
要求:各实验室自检是否过期,提出消防设施与器材配备要求。学院和基层组织按要求再检查。
干粉灭火器报废年限10年,期满五年后,以后每隔二年,必须进行填充
使用面积一般为2kg=8立方米;3kg=12立方米;目前我院配备是2kg=25立方米,3kg=50立方米。
详细请见《质技监局锅发[2000]250号-气瓶安全监察规程》、《QSY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PPT讲解》和《QSY1365-2011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2)在精密仪器使用场所未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的扣3分;
要求:学院统一购买
(目前我院精密仪器都未配备二氧化碳灭火器,拟定于3月3日之间购买。大约需要10个左右,2kg装的二氧化碳灭火器约为 150元/个。)
3)未经批准使用明火电炉、电吹风等加热设施或对其使用不当的每处扣3分;
要求:要求老师逐步淘汰明火电炉,校检查之前可以通知各实验室联络员做好准备工作。
(基本上每个实验室都有电吹风,部分实验室有明火电炉。)
4)对固定电源插座擅自进行拆装、改线、乱接乱拉电线和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花线的,每处扣3分;
要求:要求老师改进。
(上次检查只有307和407实验存在插座较多的情况。)
5)在实验室内抽烟的每处扣3分;
要求:禁止在实验室抽烟。
(校检查之前可以通知各实验室联络员做好准备工作。继续宣传。)
6)抽查发现不会使用消防设施的每人扣1分
要求:研究生要求利用实验室消防设施模拟练习;本科生要求上课老师要讲解。
八、安全教育情况
1)未建立实验室准入考试制度的扣5分,覆盖面不足或执行不严格的每处扣1分
要求:本科生要求老师上课统一测试;研究生各基层组织组织测试。考试题目由院实验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