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委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全校纪检干部履职尽责,带头严格执行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经校纪委同意,现就全校纪检干部疫情防控期工作守则规定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党中央、省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校党委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严守政治纪律,不折不扣带头执行各项防控规定要求,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二、履行监督职责,压实主体责任。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定位,拓展监督方式,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推动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党政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破除“中梗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对师生员工健康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助推落实学校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三、坚守工作岗位,保持一级响应。坚守岗位,不擅离职守,保持 24 小时通讯畅通,随时接受组织指令,切实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纪检干部健康“零报告”、工作“日报告”和外出审批制度,严格值班纪律。要勇于担当、敢于监督,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根据防控工作需要,主动投身到疫情防控斗争一线。
四、自觉服从管理,如实报告病情。带头做到不组织、不参与聚餐聚会等活动,自觉接受检查、隔离等措施。带头执行每个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成员外出采购的规定,上班外出一律佩戴口罩、主动提供工作证明。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如实全面报告本人和身边人员病情,以及往来省内外疫情较重地区情况,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要第一时间报告就诊,购买退烧、咳嗽类药品主动实名登记,并做好家人行为引导、约束管教。
五、学习防疫知识,带头宣传引导。学习掌握科学防控疫情知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科学防疫的示范者。加强口罩科学使用、节约使用,除特殊情况外,纪检干部不得佩戴N95医用防护口罩。积极宣传科学防控知识,引导广大师生相信疫情可防可控可治,不造谣、不传谣,不发表不当言论,做群防群控的践行者,共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防控工作或造成不良后果的,一律按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宁波大学纪检监察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