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学生日常管理规定(试行)》(宁大政[2021]109号)相关规定,对于2022年2月18日至2022年5月31日未按学校规定完成健康打卡的同学进行违纪处分。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如下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程娟娟、宋昊、王焰松、韦香俊、马保凯、陈炳辉、陈佳、代克树、李冰倩、潘冰琪、秦梦圆、孙杉杉、王欢欢、徐冬冬、陈凤娇、李璇、刘伊伊、王婕、吴志敏、于同领、余一飞、赵世伟、贺玲燕、李菁、刘启利、吕怡倩、谢宇婷、杜瑞华、冯凯、宫政、胡健浩、蒋雨菲、李勇超、刘英、舒婷、唐鑫、王铭、易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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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办
2022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