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及研究生:
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已经启动(研究生院原通知请见附件1),请相关导师、研究生仔细阅读原通知内容,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宁大政[2010]204号)的要求,开展本项工作。
一、 参加人员
2022级研究生及历年未参加中检人员。材料所联培生的中期考核工作,由材料所负责考核。
二、时间安排
6月21日前完成
三、 组织流程:
各位导师需完成的工作:
各研究所自行成立中期检查考核工作组(一般由3人以上本学科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由指定专人对中期检查过程作记录。中期检查小组成员、记录人和报告人均应在中期检查报告上签名。中期检查表和相关材料应在学院存档。化学专业与材料与化工专业需分开成立考核小组。
1、各所所长需在中期报告会前一周确定考核工作组组成人员名单,并将中期检查答辩安排电子版(附件2)请发送至:jiangpingli@daohangbc.com以便及时在学院门户网站及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2、请研究生导师通知各自研究生准备好中期检查的相关材料,并敦促其认真完成《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
3、请各所组织完成各自小组的中期检查答辩工作,将答辩情况及意见填写在《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内。
研究生需要完成的工作:
答辩组确定后,各组推选一名研究生为组长负责材料收集。
1、提交《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3)(一式二份,导师、学院各留存一份)至组长,组长于中期答辩结束后3日内递交学院1号实验楼212科研办。
2、各位研究生同学将《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完善后,发组长汇总,组长汇总后发于中期答辩结束后3日内前发jiangpingli@daohangbc.com邮箱。
附件:
附件1:关于开展2022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通知(学校通知)
附件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安排表
附件3: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表
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