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3级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等工作定于9月13日—9月19日进行,具体安排及程序如下:
一、师生互选流程安排
1.学院发布具备2023级硕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见附件1】。
2.学院组织师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见附件2】,在拟选导师姓名一栏中最多填写三个志愿。
3.所在学位点、学院根据双方填报情况进行确定,原则是尊重学生志愿,参考导师意见。
4. 未互选成功的,所在学位点、学院在充分征求师生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
5. 师生互选名单确定后,由研究生个人在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导师信息,互选结果一经确定,一般不得更改。
二、研究生培养计划维护流程
1. 师生互选结束后,请各位学生在9月18日前完成网上2023级研究生的个人培养计划制定及选课。
2.研究生个人登录系统//ehall.daohangbc.com/yjsxkapp/sys/xsxkapp/*default/index.do提交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可先做待选课完成后再提交)具体操作可详见附件3。
3.学生培养计划完成后通过系统打印纸质稿交由导师签字,再交所在班级学习委员。
4.所在班级学习委员确认导师签字的学生个人培养计划表与系统中一致后,于9月22号前递交科研办1212办公室。
三、学生选课安排
学生选课是基于个人培养计划内课程进行选课,在培养计划不提交的情况下也可直接选课,如果发现某些课的教学班选不到,要先检查课程是否在个人培养计划内。相关操作要求请详见附件3。
注:根据校历,研究生课程从第二周开始上课(即9月18日开始),新生未完成选课前需参加本专业开设的所有课程。
四、递交材料要求
纸质版:
1、《宁波大学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导师签字后并于2023级新生迎新会上交各班班长,各班长收集后交科研办实验楼1212办公室。
2、《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表》【一式一份,注意导师及本人签字】;请班级学习委员收齐后交至科研办1号实验楼1212办公室。
附件:
1. 具备2023级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人员名单
2. 《宁波大学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表》
3.《研究生培养计划维护、选课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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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