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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2024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2024-01-18  点击:[]

老师、同学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4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推选、培育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顺利完成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要求

1.建议申报项目可在2023年校“挑战杯”竞赛项目、校级SRIP项目院级蔚蓝人才项目等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中择优推荐。

2.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在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具体申报数量,研究生项目数量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3

4.每个项目需配置至少一位专业指导教师,团队指导老师由 1-3人组成,所有项目指导教师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相关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相结合。

5.项目负责人上一学年综测成绩必须名列专业50%研究生负责人上一学期成绩名列专业前50%,且无不及格科目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2022级本科生或2023级研究生

6.曾参与各级学生课题研究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学生,不能参与申报本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两位)同期参与研究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申报流程

1.31日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参照相关文件模板(附件2~4)完成线上填报。

2.31516:00前,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线上、线下均可),按照评审结果进行项目排序

4.320日前,校团委核对各学院立项项目情况,核对无误后对2024年新苗计划立项项目予以公示。

四、项目管理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是浙江省最高水平的学生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资助经费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必须按时完成、顺利结题,否则将直接影响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名额。项目结题前,还必须取得以下成果中的至少1项:(1)项目成员包含研究生的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B类及以上学术论文一篇,或二级以上核心期刊一篇,本科生项目须发表C类学术论文1篇,或已投稿待录用;(2)项目成员以第一授权人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或受理1项;(3)参加一次省级及以上“挑战杯”“互联网+”系列竞赛或其它A类学科竞赛并获奖。(4)创业项目注册公司或实际运行状况良好拟注册;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实际运行情况良好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3.各学院推荐项目未能通过省级项目立项审批的,将作为学校校本级立项。

4.项目管理其他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联系 李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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