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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关于做好202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09-07 刘毅 点击:[]

位同学

2024年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贷款申请对象

一)宁波大学2024级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除外)。

二)宁波大学在校全日制本科生(就读期间贷款总金额未满64000元)和全日制研究生(就读期间贷款总金额未满80000元);其中,对于上一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金总额16000元以上的本科生以及上一学年获得各类奖助学总额超过20000元以上的研究生,原则上建议2024年不再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贷款申请条件

(一)新生贷款申请条件

1.本学年未同时享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3.家庭经济困难,2024学年被认定为全日制学生资助对象;

4.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5.校园地助学贷款按年度分批发放,就读期间每年均须提交申请材料,以申请下一年度款项,如上一年度有成绩不合格,银行会停止发放贷款。

(二)老生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学生为在校已建档的资助对象;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读期间无违纪处分记录,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无不合格指标;

4.学习认真,成绩优良,本科生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不超过1门(经补考后及格的不计入);研究生就读期间无不及格课程;

5.符合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申请限额

本科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6000元,总金额不超过64000元;研究生每年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00,总金额不超过80000元。每个学生的具体贷款金额可根据本人家庭经济情况及学制情况进行调整。

四、新生贷款申请材料

一)《2024-2025学年宁波大学助学贷款新生新贷申请表》;

(二)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三)《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四)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申请助学贷款总金额必须与回执单上一致);

五)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需信息完整且纹理清晰,照片、传真件无效),未成年人还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六)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请提前到工商银行办理储蓄卡)。

需要申请贷款的新生需将以上材料以纸质形式按1-6顺序用回形针固定成册上交

五、老生四类贷款处理情况

学院根据《已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记录的老生排摸表》与学生本人确认后续贷款安排,分类处理。

(一)正常发放:

1.申请对象:

排摸表中贷款合同状态为“正常”且不打算暂停贷款的老生。

2.申请材料:

学院对其情况进行审查,统一提供本科生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不超过1门(经补考后及格的不计入)、研究生就读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证明(学院盖章、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二)老生停贷:

1.申请对象:

排摸表中贷款合同状态为“正常”且因经济好转或贷款资格不符等原因暂停贷款的老生。

注:如贷款额度已发放完,银行会自动停贷,学生无需办理停贷。

2.申请材料:

填写《老生停贷申请表》。

(三)老生新贷:

1.申请对象:

之前从未申请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老生或排摸表中贷款合同状态为“发放完毕”且总发放金额满银行上限的本科生、研究生。

2.申请材料:

1)填写宁波大学校园地贷款老生新贷、重新放贷申请表》;

2)学生证照片页和注册页复印件;

3)家长签名同意贷款并承诺按期归还本息的告家长书回执单(申请助学贷款总金额必须与回执单上一致);

4)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和学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需信息完整且纹理清晰,照片、传真件无效);

5)本人工商银行卡复印件(需要申请贷款的学生请提前到工商银行办理储蓄卡);

6)学院对其情况进行审查,统一提供本科生就读期间累计不及格必修课程不超过1门(经补考后及格的不计入)、研究生就读期间无不及格课程证明(学院盖章、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四)重新放贷:

1.申请对象:

排摸表中贷款合同状态为“已停贷”且因家庭经济条件或贷款资格重新符合等原因重新需要申请校园地贷款的老生。

2.申请材料:

同老生新贷申请材料一致。

材料报送时间

一)各班班长需要对材料进行收集和上报,9月10上午10需要提交新老生《贷款学院汇总表》(老生四份,新生一份,该数据后续将作为计财处学费催缴的依据)(报送电子版)9月25日上午10点前需要收齐并上交本班申请校园地贷款学生的相关申请材料(报送纸质版)

(二)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iuyi4@daohangbc.com纸质版报送至北区1号实验楼1211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毅

地点:北校区1号实验楼1211

联系电话:18237727486

联系邮箱liuyi4@daohangbc.com



附件12024年新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申报材料

附件2:2024年老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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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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