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同学: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等文件要求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6〕9号)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创业引领就业,进一步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资源对接平台,提升创业项目的商业模式、营运水平,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展现我校大学生良好的精神风貌迎接中共二十大的召开,同时为第八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选拔、培育优秀作品,特举办第七届宁波大学“创未来”创新创业大赛暨“建行杯”2022年宁波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大赛主题
我敢闯 我会创
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分管学校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委会主任,创新创业学院五个中心负责人和各学院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担任组委会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主任担任大赛办公室主任,创新创业学院创业指导中心主任担任副主任,创业指导中心成员以及各承办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和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负责创业工作辅导员担任办公室成员。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我校大赛的各项工作。
组委会将邀请校内专家、资深企业家、风险投资人等专业人士组成评委会,按照不同阶段有关程序进行评审。
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他人成果、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等;已在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真实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21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决赛时提供投资协议、投资款证明等佐证材料。
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学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参赛人员年龄不超过35岁(1987年3月1日之后出生)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第八届大赛。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参赛赛道、组别和对象
(一)主赛道。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和实践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及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研究生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和团队成员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或本专科生。
2.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3.实践组。参赛项目在大赛发布日期之前完成工商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创意组、创业组。
1.公益组
(1)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2)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1)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2)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3)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三)国际赛道。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正式认可的国外普通高等学校或宁波大学留学生(参见教育部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7年之后毕业)。
比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国、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其中中国学生不超过2人。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者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原则上使用英文。
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创业项目均可参赛。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比赛流程
校级比赛由参赛报名、校级初赛、校级复赛、校赛决赛四个环节组成。
1. 参赛报名(截止日期4月17日)
各参赛团队根据参赛要求提交申报表、创业计划书及网评版PPT等报名材料,汇总到各项目所在学院统一上报。
2. 校级初赛(4月18日-4月24日)
学校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按组别进行书面评审,遴选出优秀作品进入校级复赛。
3. 校赛复赛(4月25日-5月12日)
进入复赛团队做好相应展示准备(暂定7分钟陈述+5分钟答辩,后续根据疫情情况决定具体方式)。学校组织专家按赛道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作品进入校级决赛。
4. 校赛决赛(5月13日-5月26日)
进入决赛团队做好相应展示准备(暂定7分钟陈述+5分钟答辩,后续根据疫情情况决定具体方式)。学校组织专家按赛道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参赛材料要求
1.参赛团队选手按要求填写《汇总表》(附件1)、《“建行杯”2022年宁波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申报表》(附件2)、创业计划书PDF版(不超过20M,计划书要要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以及项目网评版PPT(不超过20M),于4月10日前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anfanmin@daohangbc.com(创业计划书与项目介绍PPT命名一致),待学院审核。
大赛奖励
1.奖项设置:主赛道本科生创意组、研究生创意组、实践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和国际赛道设置一等奖1项(奖金5000元/项)、二等奖3项(奖金3000元/项),三等奖5项(1000元/项),优胜奖7项(500元/项);根据参赛学生的比例、校级参赛成绩等综合情况设置学院优秀组织奖6个;大赛组织委会根据实际报名参赛情况,可以对奖项目设置作适当调整。
2.比赛推荐:校赛获奖作品优先推选参加第八届浙江省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3.创新学分:提交完整商业计划书和项目介绍PPT可获得0.5个创新学分,通过学校书面评审的团队可获得1个创新学分;校赛获得一等奖团队可获得2个创新学分,二、三等奖获得1.5个创新学分;代表学校参加省赛或国赛级别的比赛并获奖的团队按照获奖级别可获得2-8个创新学分(详见《宁波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工作指导手册》)。
4.其他支持:提供投融资对接、落地孵化等服务;进入决赛的团队可优先推荐攻读宁波大学创业班,更深入、全面地提升自身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获奖项目优先获得镇海区大学生创业园提供的筑梦大礼包,包括2-2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无偿资助,75 平方以内两年全免第三年减半的创业场租补贴,2年内核心成员每月800 元租房补贴,3 年每人每年(次)10000 元的社会保险补贴,3年10 万以内的担保贴息贷款,每年6次以上免费创业培训。其中,国际类一等奖由于赛道特殊,采用“一事一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