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同学:
为充分发挥学生科研项目促进知识学习、锤炼意志品质、激发创新思维的作用,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加强本、专科学生科研工作的若干意见》(宁大政〔2010〕176号)的相关精神和学校学生科技创新工作整体部署,2022年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tudent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Program,下文简称校级SRIP)项目的申报工作将正式启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对象
宁波大学在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
二、项目类型
1. 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限本、专科生申报);
2.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
3. 科技发明制作。
三、申报程序
1.学生系统申报:3月1日前,学生在宁波大学网上办事大厅—团委服务—学生科研项目中参照文件模板,完成线上填报,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模板在系统的step3中自行下载)。
2.3月2日--3月3日 学院资格审查:团委科研部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3.3月4日--3月10日:学院评审: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排序,向学校推荐项目。
4.学校评审
校团委将根据学院推荐情况,组织评审确定2022年度校级SRIP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资助项目。
四、注意事项
1.按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2022年立项的SRIP重点项目,将作为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的主要推荐项目,请各学院合理安排学院重点推荐项目的成员组成。
2.围绕建团100周年开展的红色主题科研项目,基层团组织建设、志愿服务(公益)项目、疫情防控专项项目等共青团工作项目,可在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中申报,各学院可优先推荐。
六、相关要求
1. 宁波大学校级SRIP项目参与研究人员不得多于5人,指导老师不多于2人。
2. 2022年度SRIP项目研究时间为一年(2022年4月-2023年3月)。若确因研究需要,需延长时间的,需在申请表中注明,一般不得迟于2023年9月结题。
3. 重点资助项目原则上需发表一篇及以上相关研究论文或获得专利授权(红色主题科研项目、共青团工作项目、疫情防控专项项目除外)。
4. 学生SRIP、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等已立项的校级科研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学生负责人近两年主持的科研项目有撤题、考核不合格、延期等情况,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学生科研项目。
6.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的项目不得超过一项,其他参与人员同期参与承担项目不得超过两项。
7. SRIP项目经费在项目验收结题完成后,经考核合格,学校根据资助标准给项目负责人一次性发放经费补助;考核不合格项目,不予以资助。
8. 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请参见《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办法(修订)》。
9.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充分发动,认真指导,做好2022年度宁波大学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加强过程管理,总结规律,使该计划真正成为学生熟悉科研过程,了解科研规律,提升科研素养的平台。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团委科研部 于涛,1825729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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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2022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