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学生暑假留校住宿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2022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主体 |
时间 |
内容 |
相关说明及流程 |
学生 |
6 月22日至6月24日 |
学生本人提出留宿申请 |
学生在填写《暑假留校申请表》并签字盖章完毕后上交到学工办;同时在今日校园app中点击宁波大学公寓进入界面,点击公寓申请里的假期留宿申请,完善学生信息、留宿原因并将填写签字盖章完毕的《暑假留校申请表》拍照作为附件上传之后,点击提交,等待院系辅导员审批通过。 |
学院 |
6 月25日至6月28日 |
学院审批,汇总留宿名单 |
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在系统中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随后将暑期留宿名单进行汇总上报,制定暑期留宿学生管理方案。 |
学生社区 |
7月1日至2日 |
审核名单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
学生社区 |
7月3日 |
公示,留宿 |
暑期留宿方案审批通过,学生可通过公寓系统查询。 |
注意事项:暑期留宿时间段:7月16日-8月21日
1.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不能申请暑期留宿;本校应届本科毕业考上本校研究生的学生,若已完成提前住宿申请且暑期有留宿需要的,须以研究生身份申请暑期留宿;21级阳明分流后需暑期留宿的学生,留宿地址为分流调整后的目标寝室。
2.暑期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同学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处理;暑假期间未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批准的同学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3.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4.假期一个寝室只有一人住宿的同学请每天到管理员处登记一次。
5.因学校常态化防疫工作需要,留宿学生暑假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宁波大市,离开宁波大市视为主动离校,宿舍门禁将做关闭处理,学生开学后方可返校。暑假期间不开放临时假期住宿申请。如疫情防控政策有变,相关工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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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