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1-2022学年本科学生荣誉奖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特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请严格按照《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规定的条件额和程序进行评选或推荐。根据文件要求,名额分配见表1。
2.评奖日程安排:各班级完成班级内奖学金评定的同时可同步进行荣誉奖评定。
10月14日,班级成立荣誉奖评定工作小组并班级内公示。
10月18日--10月22日,请申请同学自行下载附件1申请,一张纸打印上交班长。
10月26日前,各班级评议,评议过程填写附件2。
10月28日之前填好班级推荐意见,将申报表和附件2纸质版材料送交给学院1211办公室。
3.先进大学生集体荣誉申请
评选对象为班级、科研团队及其他学生集体组织(如寝室等)。评选集体特色明显,发挥作用突出,集体业绩显著,集体内风气良好,成员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无违法乱纪现象。申请请填写附件3,10月20日电子版前发xiaoshuchem@163.com
材料上交联系肖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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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