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宁波大学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国家奖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的相关规定,开展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全院奖项设置
类别 |
获奖金额 |
名额 |
国家奖学金 |
8000元 |
1名 |
二、评选范围
具有宁波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生。
三、评选条件
国家奖学金参看《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和宁大政〔2021〕45号《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四、组织领导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进行,学工办负责实施,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评选推荐及初审工作。
五、评选原则
在评奖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宁缺毋滥”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到评选条件公开、评奖名额公开、评奖程序公开和评奖结果公开,实行专业/班级和学院二级公示制度。
六、评选程序和日程
1.10月7日下午16点前各班级组织学生进行申报,将电子版《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相关荣誉或科研成果佐证材料发至邮箱zhoulijie@daohangbc.com,纸质版《申请表》提交至学工办1211。
2.10月10日前,学工办对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上交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拟定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全院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领导予以审定,并报送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注:今年,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样式进行了调整,增加了“院系”“年级”“班级”和公示起止时间。使用《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严格按照《<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规范填写。学生国家奖学金采用先线下申报,审核通过后线上填报。
七、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
1.已分流至相关学院的原2022级阳明学院学生,回阳明学院申请奖学金。2022—2023学年中转专业的学生,回原所在学院申请奖学金。
2. 学生参评国家奖学金依照惯例要求体测成绩良好以上及非学业因素无“不合格”项目。
八、材料报送方式
办公地点:博彩导航
1号实验楼1211办公室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87600118
联系邮箱:zhoulijie@daohangbc.com
附件1: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汇总表
附件3:《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附件4:《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
材化学院学工办
2023年10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