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招生计划
(一)普通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普通计划招生人数 | 备注 |
0908Z3 | 渔业工程与材料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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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研博士专项计划
招生专业代码 | 招生专业名称 | 科研博士计划招生人数 | 招生导师 | 备注 |
0908Z3 | 渔业工程与材料 | 1 | 李砚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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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志愿确认
从招生工作管理属性上,我院博士招生计划分为普通计划和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是指科研博士 ,下同)。
1.已获得材料审核有效成绩的考生,在已报考普通计划的基础上,还可兼报对应学科专业的科研博士志愿。
2.科研博士招生简章单独发布,招生计划数单独设置,详情见我校研招网“博士生招生”专栏。
3.拟兼报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在复试前选定报考专项计划的志愿(含:专项计划的具体种类、招生导师等)。
4.兼报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重新进行材料审核,已获得的材料审核成绩依然有效。
5.先组织完成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然后再组织普通计划复试录取工作。若考生被专项计划录取,则不再参加普通计划复试;未被专项计划录取者,除因思想政治面试不合格的以外,不影响其正常参加普通计划复试的资格。
三、复试
(一)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考生须提供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
2.往届生提供硕士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原件;
3.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外语水平证明原件;
5.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原件(含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专利、专著、获奖证书等);
6.诚信复试承诺书。
学院在复试前对考生报名材料原件和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请各位考生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复试时间安排。
(二)复试方式及内容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材料审核成绩,科研博士计划按1:2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普通计划按1:4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按考生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该计划种类复试的考生名单。确定进入复试考生名单,折算后若存在小数点,复试考生人数按进位取整计算,最后一名如遇同分,则同分考生全部进入复试。
复试综合考核采用线下现场复试方式进行。
复试综合考核内容一般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考核(满分100分)、外语水平考核(满分100分)、综合面试考核(满分100分)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或不合格):
1.专业基础考核:考核方式为笔试,考试科目为海洋工程材料,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专业基础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外语水平考核:主要考核考生口语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阅读能力等。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综合面试考核:侧重对考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生须向综合考核小组提交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答辩报告,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研究经历等基本情况,详细陈述博士期间研究计划与设想,并回答专业基础知识和博士期间研究计划等方面的提问。采取逐个面试的方式,原则上每个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0分钟。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查本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成绩计算
1. 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考核×25%+外语水平考核×20%+综合面试考核×55%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50%+复试综合考核成绩×50%
2. 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
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的要求执行。考生须在复试成绩公示后5天内将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须有体检结论)邮寄至学院(仅限顺丰快递寄送,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毓秀路505号宁波大学北校区博彩导航-大陆博彩网站
1号实验楼212办公室,收件人:方老师,联系电话:0574-87609984)。
四、录取
(一)各专业各类招生计划的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办法如下。
根据考生报考的学院、专业、招生计划种类及其招生计划人数,在本专业内,将报考同一个计划种类,且专业基础考核成绩、综合面试考核成绩、复试综合考核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思想政治面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确定为拟录取名单。若有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综合考核成绩也相同,则按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综合面试考核成绩也相同,则按外语水平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二)在考生参加复试的相应招生计划种类内,专业基础考核成绩或综合面试考核成绩或复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为该计划种类,但不影响考生参加其他招生计划种类的复试录取资格。考生在思想政治面试、体检中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普通计划某招生专业若有考生放弃录取(含拟录取)资格或者有追加招生名额,优先从本专业普通计划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四)专项计划某招生导师若有考生放弃录取(含拟录取)资格或者有追加招生名额,优先从报考该专项计划招生导师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录取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
(五)拟录取考生(含公示)和已录取考生,不能补录到其他计划种类。
五、其他
(一)考生的各项考试、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三)应届生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则取消录取资格。
(四)学院仅招收非定向就业博士生,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在入学前转入学校。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五)本办法如与国家相关政策不符或国家调整招生政策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六、咨询及申诉渠道
学院信息公开网址://daohangbc.com/zsjy/yjszs.htm
学院咨询电话:0574-87609984
学院申诉电话:0574-87600781
七、复试时间安排(考生凭身份证进校)
(一)科研博士复试
日期 | 工作内容、地点 | 时间 |
5月16日 | 考生报到、资格审核 地点:宁波大学北区慎思楼227 | 8:00-8:30 |
5月16日 |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 地点:宁波大学北区慎思楼227 | 8:30- |
5月16日 | 专业基础考核 地点:宁波大学北区慎思楼225 | 13:00-15:00 |
(二)普通计划博士复试(待专项计划完成后再公布)
八、复试名单
(一)科研博士复试名单
序号 | 报名号 | 考生姓名 | 报考专业代码 | 报考专业名称 | 报考类别 (填非定向) | 材料审核成绩 |
1 | 20240059 | 张斯淇 | 0908Z3 | 渔业工程与材料 | 非定向 | 37.50 |
2 | 20240331 | 胡海涛 | 0908Z3 | 渔业工程与材料 | 非定向 | 28.33 |
(二)普通计划博士复试名单(待专项计划完成后再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