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导航

关于做好专业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25日 11:20  点击:[]

各位老师:

持续改进是专业认证工作的重要理念和基本要求,也是认证工作的价值体现。在认证有效期内,通过认证的专业根据认证标准要求,建立健全各类评价机制,定期开展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对保障和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至关重要。

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学术委员会组织制定了《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工认协〔202027号,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试行)》(教高评中心函〔202101,附件2)。通过认证的专业所在学院须根据《工程教育认证状态保持与持续改进工作指南(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状态保持监控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做好专业认证状态保持和持续改进工作。

一、主要工作要求

(一)开展持续改进工作

持续改进工作应重点研究专业在面向产出评价机制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分阶段完善专业教育面向产出的制度文件,包括专业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产出评价的制度与方法,由相对简单粗放的评价到科学合理精细化评价,完善面向产出的评价机制。对所有课程进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切实通过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促进毕业要求的达成,促进教师承担责任、提升课程质量。对认证报告明确指出的问题和不足,应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改进。专业应制定持续改进工作计划,分年度完成面向产出的制度文件修订完善工作、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工作以及其他相关持续改进工作。

(二)提交相关材料

认证状态保持和持续改进工作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年度报备材料和中期整改材料两大类。

1.年度报备材料

专业在认证有效期内,需按年度将每年修订和完善的产出评价机制文件,面向产出开展的评价活动、评价结果,以及依据评价结果进行持续改进工作等原始材料,及其他持续改进工作相关原始材料,通过认证信息管理系统统一提交报备;仅需提交原始材料,无需总结情况报告。

师范专业须在每年630日前,通过师范类专业认证信息管理系统,将有关原始材料统一打包编号上传,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附件2;师范专业认证机构负责对备案材料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结果做出相应处理。

工科专业需在每年1231日前,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系统或其他方式,将有关原始文件材料统一打包编号,报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备案,具体提交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3建议报备材料按照本校要求归档后,在本地服务器存储,提供查阅链接、开放查阅权限备查。认证协会将依据《工程教育认证办法》组织专家对专业提交的报备材料进行抽查,对于未能及时报备有关材料的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将通知专业限期提交,如逾期仍未提交的,将作为专业未落实面向产出内部评价机制的重要依据,此类专业中期审核的结论原则上为需要进校核实;对于报备材料显示持续改进效果不明显的专业,认证协会秘书处将通知专业及时改进。

2.中期整改材料

专业应在认证有效期第三年年底前提交中期整改材料,包括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及其佐证材料。

师范类专业中期整改报告应针对认证报告中提出的问题,如实描述专业改进情况;应论述近期面向产出的内部评价机制的完善和运行情况说明,并提供佐证和支撑材料;报告内容应突出重点,简洁清晰。报告电子版需在1231日前上传至师范类专业认证信息管理系统,报告及其附件的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和附件3

工科专业认证结论为通过认证,有效期 6 年(有条件)的专业,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应重点描述针对《认证报告》中“存在问题及关注项”的改进措施和取得成效,以及专业建立、完善和落实面向产出内部评价机制的情况,并按要求附各年度开展评价的原始材料。通过认证的专业若在认证有效期内有重大调整,涉及到专业名称、课程体系等,或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向认证协会秘书处申请对其调整或变化的部分进行重新认证。重新认证工作参照《工程教育认证办法》进行,可视具体情况适当简化。重新认证通过者,可继续保持原认证结论至有效期届满;否则,终止原认证的有效期。

二、2023年相关专业工作要求

1.体育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均需提交年度报备材料。

2.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等5个专业均需提交年度报备材料。

3.体育教育和小学教育专业均需提交中期整改报告。

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通信工程、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等3个专业均需提交持续改进情况报告。

三、其他要求

年度报备材料需在通过认证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提交的7天前,中期整改报告或持续改进情况报告(含佐证材料)需在通过认证信息管理系统正式提交的15天前,提交给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联系人:胡建梅  电话:8760004013456149365678343

E-mail:hujianmei@daohangbc.com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625



上一条:关于组织报名参加2023年工程教育认证研讨培训会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宁波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建设工作启动会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