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推进专业认证工作,完善基于产出的人才培养评价改进机制,现将师范专业、工程专业公共课程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设范围
1.通识教育必修课程
2.学科基础必修课程
3.教师教育类课程
二、建设要求
1.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彩导航-大陆博彩网站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等开设通识必修课程、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学科基础必修课程的相关学院、教师要高度重视支撑认证专业公共课程的建设工作,充分理解“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了解认证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清晰所开课程对相关专业毕业要求的支撑作用(参考附件1)。
2.公共课程应严格按照专业认证要求制定课程大纲(参考附件2),分析教学内容与毕业要求的对应关系,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和考核,以评促建、以评促改。相关课程大纲于11月25日前报送教务处备案。
3.结课考试前严格进行课程考核合理性审核(参考附件3),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结束后及时完成《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与改进报告》(参考附件4)并按时归档。
4.学院基层教学组织应结合期中教学检查,每学期开展至少1次的课程考核合理性、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与改进的教学研讨,并针对存在问题形成建设性的会议纪要供学院改进教学工作。
5.各学院督导每学期进行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与改进的抽查,反馈问题,可将优秀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与改进报告》汇编成册,供学院教师学习、借鉴。
6.准备认证的专业,尤其是近期专家进校考察的专业所在学院应积极联系公共课程所在学院,根据认证需求共同做好课程档案的梳理、归档工作。
7.公共课程建设工作将纳入认证专业的相关绩效分配。
附件1:认证专业公共课程支撑体系
附件2:认证专业公共课程教学大纲参考模板
附件3:宁波大学结课考核合理性评价表参考模板
附件4:认证专业公共课程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与改进报告参考模板
宁波大学教务处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