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2014年9月18日晚上8点左右,514室研究生任国红(王文钦老师的学生)与其他同学往废液桶倒入(冲洗甲苯溶液用的无水乙醇)约200ml,废液桶(标注为碱性废液桶,内有呈橙色废液10cm深左右),倾倒完约3min后,发现桶内有气泡长产生,学生发生异常立即撤离,约5min后废液桶砰地一声发生碎裂(3楼的学生都能听见),废液溅到旁边的废瓶和实验室门上(废液黏黏的并呈现黄黑色),
所幸本次事故学生和实验室资产都未受到伤害,但是此类事件的发生应该引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
事故原因:
1)废液混放:废液桶盛放废液时间太久,有些腐蚀老化。该桶原来是放酸性废液的,现在改为碱性废液。废液桶成分复杂,可能是废液桶里面有强氧化性物质与乙醇发生反应所致。总之,废液桶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使用不合理的情况。
2)废液未及时处理:实验室的废液没有及时送到废液处理处进行及时的处理。经过一个夏天的高温试剂之间有可能会发生反应,存在一些
安全隐患。
3)共用实验室责权不清晰,管理混乱:514室由几位老师共同使用,共用实验室这种边界的不清晰,很容易形成“公地悲剧”现象,加上学生人流量大、实验内容各异,实验室容易出现卫生脏乱差、设备和试剂排放凌乱无序、挤占消防通道以及私拉乱接线路等,极其产生
安全隐患。
创安办于19日早上对本次事故进行调查,
并责令该研究生反思事情的经过、产生的原因以及整改方案(见附件事故总结文档和附件化学废液分类收集原则)。经过决定:创安办将于9月26日之间进行专项的废液检查,要求各实验必须做到
:
1) 三废及时处理,不留库存,不混存和乱放
2) 收集者应记录各实验室收集的废液种类、数量、时间
3) 贮存废液的容器应标明废液种类、成分、贮存时间
4)废液容器做到固定颜色:如酸性废液用红色的容器收集、碱性废液用蓝色容器收集//有机物用玻璃或不锈钢容器收集
5) 废液应用封闭容器贮存,防止挥发产生气体逸出
6)废液要放在指定的场所,应避光、远离热源,以免加速其化学反应,且贮存时间不宜过长
7)废液应存放在固定场所,不能随意搬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