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三废处理办法
实验室要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不得随意排放三废(废气、废液、废渣),为了切实加强实验室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
一、实验教师及实验员全面负责实验室的三废处理工作,处理完毕,填写三废处理记录,经中心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存入实验室工作档案。
二、各实验室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柜(箱、架),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地点在室内,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
三、实验室废液贮存或处理时,为了防范意外事件的扩大,于贮存场所及处理区域需准备消防器材,对于化学类的火灾,以干粉灭火器及二氧化碳灭火器较为适用。急救方面,如为废液沾粘则尽快以水冲洗。此外,急救箱也为必要之物。
四、凡购买使用化学药品、试剂等的人员都有责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经常检查上述物品的质量和标签,以防标签脱落及物品变质,造成无法使用或处置困难。
五、对废气、废液、废渣处理的一般规定:
1、废气
(1)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
(2)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有吸收或处理装置。
2、废渣
(1)实验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不能随意乱扔,要统一收集,然后集中处理;
(2)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
(3)对有菌体的固体培养基作高温杀菌稀释后排放。
3、废液
(1)一般化学危险品使用后的废液,须严格按照环保局排放标准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入下水道。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
(2)无法处理的化学危险品的废液不得任意排放,由实验室工作人员负责将废液倒入指定的容器内,容器应有醒目明确的标志和说明,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3)剧毒品废液由中心实验室派专人(两人)送到指定的库房内,积存到一定量时由保卫部门、设备处共同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
六、对学生进行有关“三废处理必要性”方面的教育,协助教师做好三废处理工作。
七、实验人员应定期对三废处理装置和设备进行检查与维修,并对三废作定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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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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