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老师,各学生:
根据《关于开展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推选、培育最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顺利完成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启动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要求
1.2021、2022年校“挑战杯”竞赛项目、互联网+竞赛项目以及校SRIP项目具备一定研究基础、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中择优推荐。
2.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在总量范围内自行确定科技创新项目、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具体申报数量,研究生项目数量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3。项目总数超过5项(含5项)的学院至少申报1项创新创业孵化项目。
3.每个项目需配置至少一位专业指导教师,所有项目指导教师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相关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相结合。
4.项目负责人上一学年积点分必须名列年级50%以内,且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名列班级20%。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2020级本科生或2021级研究生。
5.曾参与各级学生课题研究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学生,不能参与申报本项目。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两位)同期参与研究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三、申报流程
1.1月8日之前,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参照相关文件模板(附件2-4)完成线上填报。
2. 1月9日--1月12日,学院组织项目审核及专家评审,期间请各负责人注意办事大厅自己项目的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推荐项目在1.14日之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版(签字处的所有签名必须手写,填写要求见附件9)交至学院学工办(北区1号实验楼1211)。
三、项目管理
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是浙江省最高水平的学生科研项目。每个项目的研究资助经费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2.申报项目一经立项必须按时完成、顺利结题,否则将直接影响学院下一年度的项目申报名额。
3.各学院推荐项目未能通过省级项目立项审批的,将作为学校校本级立项。
4.项目管理其他事宜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院团委相关人员。联系人:院团委科研部 于同学18257293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