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助学金评选条例,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审核,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拟推荐名单如下。公示期3天,1月1日--11月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办提出意见。
上一条:【学】关于2021-2022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推荐名单的公示 下一条:【学】关于组织开展宁波大学202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