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的相关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奖学金评议小组审核及评议,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议,拟推荐名单如附件。公示期为1月3日--1月5日,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工办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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